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的实施办法》(海编外办发〔2021〕1号)有关规定,以及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为充实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详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窗口人员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局统筹。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三)身体健康。
(四)户籍不限。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至11月19日(星期五)(共三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号,指引图见附件4)。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复印,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除外)。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广州市海珠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二)笔试内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行政管理》等相关知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