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采取延长报名时间、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等方式确定开考情况。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要求使用汉语试卷,汉语作答。笔试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加分办法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位) 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全日制本科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加3分、“211”院校加2分、普通本科院校加1分(院校加分,就高计算,不叠加);
(3)2021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加1分。
(4)近三年在国家或内蒙古自治区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加1分(须由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提供佐证资料)。
5.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满分100分,全部使用汉语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以公告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按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拟聘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致使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等额递补。
(六)疫情防控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必须携带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考生诚信承诺及防疫安全承诺书》(报名网站下载详见附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2.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2)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3)凡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途经)居史,需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考点监控老师提前报告。对不报、瞒报、漏报行程信息和个人健康情况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考生未携带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得进入考场;体温异常超过37.3°C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对其管控及就医。
(5)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发布相关公告。
六、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以及组建的微信群、QQ群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示、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
(四)本次招聘由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
(五)本公告由乌海市海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政策咨询电话:0473- 4022255 联系人:王老师
0473-4020233 联系人:贺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473- 4021232
乌海市海南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
执法协管等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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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乌海市海南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等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mgkwzx.com/h-nd-926.html#_np=2_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