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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烟台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简章(50人)

2022年山东烟台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简章(50人)

栖霞市人民政府 | 2022-02-17
摘 要
  • 1 招录人数50人
  • 2 报名时间 2022-02-23 08:30 - 2022-02-24 16:30

(三)体能测评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承诺身体状况良好,能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参加体能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经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由招聘单位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报名、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成绩高分先选进行选岗。其中翠屏街道办事处5名、庄园街道办事处5名、松山街道办事处4名、桃村镇5名、唐家泊镇3名、观里镇3名、官道镇3名、寺口镇3名、苏家店镇3名、亭口镇3名、庙后镇3名、蛇窝泊镇4名、杨础镇3名、西城镇3名。

(七)公示

报名、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选岗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可否正常参加,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栖时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所有应聘人员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行程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省市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和管理

1. 公示期满,拟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到应聘岗位工作。不服从调配的不予聘用,缺额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 城市管理协管员的日常管理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主,派遣单位配合。城市管理协管员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单位用人标准的,退回派遣单位处理。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录用及报酬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参加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栖霞元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发放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企业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派遣到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城市管理工作。试用期1个月(为集训期1个月)。

报酬为基本工资[工资执行栖霞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加各项企业社会保险。栖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每月按规定缴纳各项企业社会保险。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当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媒体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535-5503007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5210043

附件1:劳务派遣制城市管理协管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docx

附件4: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附件5: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6: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栖霞元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

原标题:2022年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劳务派遣制城市管理协管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dqixia.gov.cn/art/2022/2/17/art_31313_2930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