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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招聘协管员16人公告

2018广东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招聘协管员16人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考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比例研究面试

2、面试时间:2018年9月26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体主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进入面试名单人员即可参加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经录用,可凭相应发票到报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录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派遣至韶关市浈江区城管局工作。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中按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考试资格的;

4、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符合条件者;

5、个人放弃资格或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原标题: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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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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