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委托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4名,派遣到鹤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为城市管理协管人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市管理协管人员。
二、工作地点
主要在鹤峰县境内。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协管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人员招满24名为止)。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高中、中专学历)的退伍军人。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度近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或者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在鹤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从事协管员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或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9.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疫情期间,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间距。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至满员为止(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鹤峰县满山红大道671号二楼,语一建材二楼)。
4.联系电话:0718--5282660 15587500352(陈康勇)
5.填写资料:报考人员须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6.提交资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件(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