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审核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成绩100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招聘群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星期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鹤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签约聘用
考察合格对象,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对象,招录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次月起薪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长聘用年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合同终止。
五、递补
应聘考生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有考生在体检、考察、培训、试用期等环节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聘用协管员工资待遇按全县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另按照《鹤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实行绩效核。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关注现场报名时进入的临时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各项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报名不缴纳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培训,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
3.应聘报名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本方案由鹤峰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鹤峰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
原标题:鹤峰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公告20220401
文章来源:http://www.hefeng.gov.cn/xxgk/gkml/zkly/ygrs/202204/t20220401_12732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