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2.面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地点为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楼会议室。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组织考察。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专项考察组对拟聘人员组织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5.公示。在“建始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五、加分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上进行加分,加分项可叠加,但最高不能超过5分。
1.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加3分;
2.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加2分;
3.具有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验一年及以上的加2分。
六、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协管员管理办法》执行,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年终绩效+社会保险+公积金+其他组成。
(二)经费来源。由本级财政担负。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此次招聘建立城管人才信息库,对进入面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纳入信息库,如遇岗位空缺,直接从城管人才信息库中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聘用。
(四)考生应当自觉按照建始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
原标题: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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