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镇城镇管理水平,推进“创文巩卫”和“两违”整治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5名城市管理工作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太平镇临时城管执法中队协管队员,面向社会公开补招,补招人数5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