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升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梁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项目推进中心工作人员1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
本次拟选聘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2名;区项目推进中心工作人员7名。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现有执法队伍中具有省政府下发的执法资格(已经考试合格,待发证的视为具有执法资格)和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梁园区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之后出生);
4、热爱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执法能力和工作经验,本人自愿、单位同意;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区项目推进中心: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3、梁园区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4、本人自愿,单位同意;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各类招聘服务期限未满的;
5、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
6、与所报岗位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通过梁园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12:00.
2、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一号楼西三楼335房间,电话:0370-2276553。
3、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