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该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该成绩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说明:1.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和要求由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通知,不按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依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薪资待遇参照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总成绩公布、体检等有关事宜,考生自行到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局查询,逾期未领取或未参加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辅导书、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142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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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原标题: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zlxx/202205/t20220516_10718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