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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4人)

2022广东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4人)

清城区人民政府 | 2022-06-08

(二)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达不到60分的,则不予录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后,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清城区)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若行程卡上带星还需持三天两检核酸阴性证明。

(四)建议拟报名人员请在公告之日起落实非必要不离清规定,建议从外地市返回清城参加考试人员,返程路上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十、其他事项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二)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三)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8日。

(四)联系电话:0763-330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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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岗位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8日

原标题: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566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