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应急救援需要,充实矿山救护队战斗力量,提高自然灾害、各类事故抢险救援能力,镇雄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招聘范围:具有镇雄县常住户口的男性青年均可报名。
招聘岗位: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
招聘人数:5名(本次招聘不设招聘比例,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情形。
2. 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志愿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承认并执行临时聘用制度。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有优待情形可放宽);身高1.65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吸氧过敏,脸形无特殊适合佩用面罩;无色盲,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80;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条件。
4.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的、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脸型特殊不适合配用正压氧气呼吸器面罩的;
3. 有传染疾病,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疾病的;
4. 有色盲、纹身、口吃等的;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优待情形:
1. 具有复退伍军人证加3分,年龄放宽到27岁。
2. 具有全日制国家教育学历煤炭行业专业文凭加5分,年龄放宽到27岁。
3. 具有全日制国家教育学历大专文凭加3分,年龄放宽到27岁;具有全日制国家教育学历本科文凭加5分,年龄放宽到28岁。
4. 具有救援经历或相关救援资格证书加3分,年龄放宽到27岁。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在进入面试后,可以享受加分;符合多个条件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应急管理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6月30日起,通过镇雄电视台、微镇雄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7日。
2. 报名地点: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德政社区居民委员会德政街30号镇雄县应急管理局5楼政工科,联系人:王靖锋:联系电话:15969018899。李鹏 联系电话:13408843795。
3.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版),以及资格审核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与要求不符,审核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保持全天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