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我县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蓝山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救援队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救援队员10名,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2004年8月1日至198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为1.65米以上。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疾病,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7、具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限制。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并有文字综合能力、退役军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特长、见义勇为等人员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吸毒和有过吸毒史人员;
7、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蓝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等官方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 月1日至8月2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蓝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湘粤路2号蓝山县应急管理局2楼203室) ,咨询电话:0746-2225555。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由本人填写《蓝山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救援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蓝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招录政治审查表》(附件2)。报名者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红底彩照2张。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时,蓝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2.复审:报名结束后,蓝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时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
(四)考核
1.体能测试:①俯卧撑;②10米×4往返跑;③1500米跑。《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2.面试: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问答,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急救援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