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以城市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为主。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数1:2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户籍、学历等条件进行核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城市管理协管员为合同制人员,不占用编制,单位不提供住宿。薪酬标准按照我县实际,所需经费由县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工资标准2800元,基本工资60%+绩效工资40%,绩效工资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发放。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宕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陇南宕昌执法局)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我市、县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宕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陇南宕昌执法局),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我市、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监督电话:
宕昌县纪委 0939-6121804
政策咨询电话:
县执法局 0939-6125360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2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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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宕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nchang.gov.cn/cms/view/7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