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面向岑巩县城乡居民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见《岑巩县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职位与名额一览表》(附件1)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参照岑巩县城市管理劳动合同制协管员标准《十五届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20次常务会议纪要》(岑府常议〔2016〕20号)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到2022年10月7日及以前具有岑巩县户籍或岑巩籍生源的城乡居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不超过附件1表中年龄要求;
3.身体健康,体型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身高的具体要求条件见附件1);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体要求条件见附件1);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发布招聘实施方案。
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岑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
联系电话:0855-3576506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户口册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定向招聘退伍军人岗位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民政局出具的退伍证明原件);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6.享受加分条件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结束后提供的加分材料不予认可);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缴纳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应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而未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以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为准。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五、考试方式
(一)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55-3576506。
笔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签订《岑巩县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协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附件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国家、省、州疫情防控要求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百分制,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体能测试时间: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成绩为百分制,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000米(女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女仰卧起坐),测试方式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