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清远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协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协管员4名,详见《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能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清远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4日至2004年10月13日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或社会人员,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中技)学历,专业不限。
(三)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行政开除或者处分的除外);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的优先考虑:
1.退伍军人;
2.警校毕业生;
3.具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
4.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的;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咨询电话:0763-488744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者请将相关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子邮箱(czj4887331@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协管员+岗位代码+姓名”。
(二)报名资料:《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本人近期小一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个人简历、本人获奖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其参加笔试。
(五)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比例达不到1:3,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佛冈县石角镇通庆街2号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212室)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4.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