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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清远市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二次招聘协管员公告(4人)

2022广东清远市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二次招聘协管员公告(4人)

佛冈县人民政府 | 2022-10-17

(六)体检和考察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如公示不通过或放弃聘用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报考人员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报考人员可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致电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佛冈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建议拟报名人员请在公告之日起落实非必要不离清规定。请各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若从外市来(返)佛冈人员还需持三天两检核酸阴性证明。

(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考人员如考试前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考试前10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且未按相关要求完成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的人员;健康码红、黄码或体温≥37.3℃的人员;仍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阳性个案、疑似阳性个案、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及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已治愈出院的确诊阳性个案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内(出院或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的人员;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的人员;考试前7天内有外省社区广泛流行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有省内涉疫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非风险地区)未完成健康管理措施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本次招聘事宜,具体由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致电0763-488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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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二次公开招聘协管员岗位表

2.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0月14日

原标题: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ogang.gov.cn/ywdt/gggs/tzgg/content/post_1624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