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10月13日(周六)上午9:00—10:30。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报考协管员考生参加、报考会计考生不参加)
1.考试形式:按照《体育大专成绩标准组织实施》。男性为:引体向上、1500米跑两项,每个项目50分,共100分。女性为:800米跑、仰卧起坐两项,每个项目50分,共100分。
2.体能测试时间:10月13日(周六)下午14:30—17:30。
3.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试的总分(按笔试成绩40%、
体能测试60%计算总分)按不低于1:1.5的比例从到低分入围面试(报考会计考生以笔试成绩计),入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顺序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人限时5分钟。
3.面试时间:10月14日(周日)上午9:30—12:00。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其它
1.协管员加分项。在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试的总分加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军队退役人员加3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具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加1分,三项具备者可累计加分。(笔试进行前需提交所有加分项材料,过期视为无效,不予加分)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加分项,经综合评定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应按要求提供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证明。证明不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相关证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月山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与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不良记录、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或涉毒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招聘单位开除的人员;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由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党群工作部全程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城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城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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