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应聘人员按指定地点在现场报名,经查阅个人相关资料和资格审查合格人选中,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增加进行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二)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市城管局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与以往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可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经体检合格,按照面试、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4.聘用协管员经费列入玉林市财政年度经费预算,被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待遇按市财政局核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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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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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