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8广东揭阳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榕城分局招50人)

2018广东揭阳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榕城分局招50人)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盖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印章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于2018年11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卷面满分15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定。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岗位A优先招聘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照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聘用的,按照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九、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含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按每人年三万元标准发放。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和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