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交纳报名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参加面试人员(如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为10×4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性体能测试项目为10×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分别确定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进入体检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审,政审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市公安局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1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管理待遇
(一)管理
1、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上岗资格。
2、人员日常工作由公安机关安排,年度考评在市公安局统一领导下,由其所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联合进行。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起,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七、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承诺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不按期报到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在体检、考察和录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咨询电话:、
报名电话:
附件: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