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与考核
体能测评+计算机考试(部分人员免试)+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由市人社局与公安局联合组织,并委托第三方资质机构试题、考务及判定成绩。
1、体能测试:
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并结合我市招考人员的实际执行,科目为:
男:1000米跑(5ˊ)、10米×4折返跑(13〞4)、纵跳摸高(260㎝);
女:800米跑(5ˊ)、10米×4折返跑(13〞4)、仰卧起坐(20个/分钟)。
体能测评成绩为合格、不合格。成绩现场公布。有一项不达标者,直接淘汰,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考评。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按准考证通知为准。
2、计算机考试
(1)内容:计算机基本操作,文字录入,办公文档、表格制作,统计与计算,简单绘图等。答题方式:为计算机答题并判分。考试时间为40分钟。总成绩100分。考试成绩现场公布并排名。
(2)同一岗位从高到低排名,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市公安局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3)报名巡特警的退役军人免计算机考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考试。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计算机与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礼仪仪表等。面试成绩100分,现场评价,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考核总成绩
体测合格人员按笔试面试5:5,加权总成绩100分。
5、选岗
(1)同一单位招聘计划完成的,由用人单位分配工作岗位。
(2)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单位,从其他岗位参加面试合格落选人员,在本人自愿和符合岗位条件的基础上,按排名从高到低补录。仍未能完成补岗计划的,计划取消,不得从不合格人员中补充。
五、政审考核
由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审核考生学历、退役证等有效证件,查实考生有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以及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等。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选资格,空缺人员岗位补岗后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部门要求复检或进一步检查的,以体检最后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政审、体检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录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
八、培训
录用人员上岗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的规定,由公安局组织培训。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一个环节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市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辅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社局。
十、聘用辅警人员待遇
1、招聘人员为聘用合同用工。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与市劳动就业局签订劳动合同,列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其他人员与政府指定的保安公同签定劳动合同,由政府购买劳动服务。两类人员同等待遇,列入公安局辅警管理,依法依规考核、使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一年一签,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2、工资待遇,人均月工资2056元(不同岗位,具体标准有区分),另缴纳“五险”。
十一、发布信息网站与咨询电话:
网站:大石桥市公安局()
电话:、
附件: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