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我市社会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治安巡防员在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丰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修水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看护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男性辅警13名,女性辅警3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近亲属中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含乡镇招聘派驻在公安机关工作)以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参照公安机关招聘人民警察招聘要求)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笔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有特长者提交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交考务费150元/人。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
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阶段。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吸毒史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有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