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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眉山丹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7人公告

2018四川眉山丹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7人公告

眉山市人民政府 | 2018-11-05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和费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政审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出现的缺额,经公安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六、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丹棱县公安局官方微博《@丹棱公安》、微信公众号《丹棱县公安局》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暂缓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岗前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管理与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定合同期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继续聘用。

(一)试用期间,发放月基本工资。

(二)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按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执行,“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县公安局按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每月在工资内扣除。

(三)县公安局负责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工资发放,用人部门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纪律条令》、《内务条令》等相关规定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规定的,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解聘;年终县公安局对警务辅助人员全年的工作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县公安局将派员全程监督,对报考人员或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

本招聘公告由丹棱县公安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