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
考试以岗位技能测试为主。速录员技能测试主要是汉字录入速度,输入法为五笔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三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泰州市高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编外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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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港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