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
1、笔试、体能测试:2018年11月18日组织笔试和体能测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体能测试参照有关招录办法进行,项目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11月25日,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成绩高低,按1:1.2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有关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4、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公安局、县人社局有关人员,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
5、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对于不合格者、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政审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
特勤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训练。县纪委监委遇有审查调查看护任务时,从此次招聘人员中抽调,并负责对特勤人员进行看护安全保密、纪律和技能等教育培训。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最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被聘用人员与范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特勤人员统一配发服装上岗,工资150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特勤人员在执行市级看护任务时,执勤每人每天发放津贴100元,备勤每人每天发放津贴50元;另外每月发放交通补助200元。在执行县级看护任务时,每人每天发放执勤津贴50元。同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凡续聘人员,工龄每满一年,每月增发50元的工龄工资。特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当年县财政年度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原标题:范县审查调查特勤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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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审查调查特勤
人员招聘工作小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