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莎车县警务辅助力量,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2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192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科信大队运维人员60名、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132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科信大队运维人员面向喀什地区范围内招聘,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面向具有莎车县户籍人员招聘(退伍军人不限户籍)。
农三师户籍可视同喀什地区户籍,在喀居住可视同喀什地区范围,农三师五十四团户籍可视同莎车户籍。在莎车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编制外高校毕业生可视同莎车户籍;驻莎部队现役军人、莎车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可视同莎车户籍;在莎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可视同莎车户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遗传病史,三代以内亲属无精神病史等;
5.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可通过学信网查询);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大专学历;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5. 年龄18至30周岁(出生日期为1994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5日),退役军人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9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5日);身高170CM以上,不得超过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子女;(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在莎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人员;(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7.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9)原莎车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辞职、辞退、开除、解聘的;(10)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1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1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1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1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未过影响期的;(1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考生个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
(一)发布公告
通过“莎车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