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放弃政审或政审结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从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仙居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仙公通字〔2018〕94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仙居(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j/)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四)本公告由仙居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仙居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仙居县公安局政治处
原标题:仙居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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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居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