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审
为进一步提高招聘效率,考生须自行下载《和硕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3)进行填写,前往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并在报名时提交至和硕县公安局。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以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后续通过电话告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以电话形式告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能测试综合成绩
(笔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占综合成绩40%)按照职位招聘数从最高分自下排序1:1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不合格情况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时进行等额互补。
(七)体检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编干部招聘标准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和硕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要求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对违反考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请各位报考者保持报名时所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和硕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六、纪律监督此次招聘全程由和硕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
原标题:2024年和硕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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