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经英吉沙县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程序,择优选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
英吉沙县本次拟招聘辅警200名(详见附件1《英吉沙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4.男性,民族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不得超过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
5.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或精神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心理素质和能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应聘人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需学信网可查询);
7.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优先招聘。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查清或者结案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6.原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辞职、辞退、开除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对象不限定户籍,由英吉沙县公安局与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2月28日。
2.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英吉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表中个人简历、奖惩情况、家庭成员
和主要社会关系应如实认真填写。(扫描为PDF格式)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为PDF格式)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毕业证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扫描为PDF格式)
(5)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扫描为PDF格式)
(6)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表格文档)。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的考生,通过简章下方二维码上传报名要求中所列的六项报名材料(需创建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为名称的压缩文件夹)。纸质版材料需在参加第一阶段考试时交考务人员(考生需自备档案袋)。
(三)资格初审:由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环节;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或错误、不完整的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同时公示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方式,面试人员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试卷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最低入围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