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一线执勤警力,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人员为合同制,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5.具有高中或相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兵团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人数
此次警务辅助人员共计招聘60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长期招聘。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到相应的报名地点(招考职位前主管部门)进行报名。
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政治处:新疆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210号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三楼政治处。
博乐垦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新疆博乐市建国路176号第五师博乐垦区公安局二楼政工监督室。
塔斯海垦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新疆第五师双河市迎宾路6号第五师塔斯海垦区公安局二楼政工监督室。
报考者可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如实填写《2025年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相应资料、证件自行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一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者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
报名时需携带:①报名表(含2张个人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照)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⑤部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⑥报考驾驶员岗需提供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⑦个人征信报告。
报考者需如实提供本人信息资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考核主观题,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2月24日16:30。
笔试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