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能测试积分,按岗位职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入职动机、岗位理解、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四)政审
在体能测试、面试基础上,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按照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符合优先条件者优先进入政审。因政审不合格缺位的,按照综合得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六)录用
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严格录用标准,如人数不足,按实际确定人数予以录用。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人员性质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用工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薪酬标准以市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政策和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咨询电话:市局巡特警支队 顾警官 、。
监督举报电话:市局督察支队、警辅办。
六、特别提示
1、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拟录用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统一电话通知本人,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合同,且今后不得再次报考。
3、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七、本简章由南通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 南通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特勤)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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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