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体测环节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为准。
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成绩高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人才测评
1. 组织和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和人才测评费由参加的考生自行承担。人才测评内容为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评费用80元/人。
2. 要求。体检和人才测评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或人才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提出申请批准后,可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政审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在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九)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将资格审查、面试、体测、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dQxFLnyr)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情形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新招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非原件者或不全者,不予报到。新聘人员报到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缴纳五险一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公积金等)。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为准,并根据每月的考勤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伊犁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监督电话: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99-8063095
州公安局机关纪委:0999-8063368
四、相关事项
(一)在考录期间,应聘者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伊犁州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霍尔果斯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霍尔果斯人才集团报名联系电话:19390251114
原标题:伊犁州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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