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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于田县公安局招聘编制外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6人)

2025于田县公安局招聘编制外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6人)

中国新疆人才网 | 2025-08-27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制外聘用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于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编外聘用人员(为公安机关编外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具体职位详见附:于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岁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辅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于田县公安局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编外聘用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为规范报名流程、确保报考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将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政治考察通过后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30日(共3天)。

2.地点:于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320办公室

(联系电话:张警官18609039578 帕警官 18997537002)

3.核实学历条件。最高学历为高中的,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印章);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4.核实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应当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期间出生;

5.核实其他条件。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核实应聘人员其他报考条件。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A4纸规格)。

(2)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9张(蓝底照片)+电子版照片(规格358*441)。

(3)个人征信报告。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

(4)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计算机、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后,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普通话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与资格审查同步开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