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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7年淄博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18名同志经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9日- 12月27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张店区纪委:
张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公安局: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