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
1、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侧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参加体能测评时间、集合地点见准考证。
2、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5)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具有参加面试考核的资格。
3、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如因隐瞒身体状况或因个人原因发生身体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果产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体能测评达标的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莱西人社网进行公告。
2、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程序的资格。
五、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体能测评达标的应聘人员中,由面试成绩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同一招聘职位拟体检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优先招聘条件、体能测评1000米成绩确定。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莱西人社网进行公告。
六、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七、公示
(一)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西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到莱西市公安局工作,试用期1个月,进行岗前培训,试用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八、人员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招聘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面试合格且体能测评达标人数超出招聘职位计划,未进入到体检及以后招聘程序的人员,作为本次招聘递补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以及试用期间试用考核不合格、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递补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当递补人选用完、面试成绩有效期满或再次发布相同职位招聘公告前,递补工作结束。
九、工资福利待遇及日常管理
(一)试用期工资约为1730元,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34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特岗补贴600元。
(二)招聘人员集中食宿,配发服装,投保意外伤害险。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莱西人社网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考录资格;考录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以及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派遣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莱西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五)莱西人社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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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