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8安徽宣城市郎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第二批)

2018安徽宣城市郎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第二批)

宣城郎溪县 | 2018-12-11
(二)笔试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为1: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比例时,适当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人文常识、行政执法,以及公安相关法律知识和基本写作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加分项(实行累计加分,总分不得突破100分)。

1、部队退役士兵(士官)类报考人员

(1)退役士兵(士官)加5分;

(2)中共党员加3分;

(3)荣获(立)过优秀士兵(士官)加1分、担任过班长(副班长)的加2分,荣获三等功以上奖项一次加3分。

2、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类报考人员

(1)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加3分;

(2)文秘、计算机类本科毕业生加3分,专科毕业生加2分.

(3)中共党员加 3 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客观题得分高低排序)。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先体检后考察。体检与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其中,视力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郎溪论坛网站公示3天。

九、签约聘用

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郎政秘〔2018〕260号)执行。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必须经过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含岗前培训)考核,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郎政办(2018)1号)执行。应聘人员录用后即享受“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录用后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十一、其他有关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进入体检环节的体检费用自理。

3、本次考试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郎溪论坛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郎溪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

转3350 郎溪县公安局辅警办

监督举报电话:

转3327 郎溪县公安局纪委

转3360 郎溪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