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行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具体岗位和服从岗位调剂人员统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人员。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2月28日至29日,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资格。
参照《公安民警体能达标标准》,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能达标测试,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测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体能测试项目:男为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35秒,女为8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36秒。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将于当日公布。
体测合格者,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2:1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019年1月3日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上发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
2019年1月10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政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招聘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非因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政审由公安武清分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招聘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总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天津市武清区惠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壮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安排到相关辅警岗位工作。
2、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包括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期间,对不适合做辅警工作或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随时解聘。
3、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2年,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依法续签。
七、相关待遇。
1、工资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3300元左右(含加班及补助、执勤加班津贴及绩效工资等);试用期内月实发工资不低于2050元。
2、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着装:聘用人员统一配发辅警制服。
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具体时间和安排根据招聘工作进度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招录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