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考核,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后,以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面试比例,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放宽面试比例)。如成绩相同,增加面试名额。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
(四)体检
根据体能和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县民族中心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县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所聘用人员在沙道沟镇当阳坪上班。
四、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劳务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每月工资2500元(包括辅警个人应当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