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完成报名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1)审查相关证件和材料。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别优秀的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经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身体初检。测量身高、血压、视力,查看有无明显缺陷等。
3.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身体初检通过后领取《准考证》(附件4,此后考试各个环节均须出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时事政治、监管场所相关法律法规。
3.笔试成绩:在报名地点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项目及达标标准: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25岁以下跑完全程所用时间不超过6分钟,26岁至35岁跑完全程所用时间不超过6分30秒,36岁至45岁完全程所用时间不超过7分钟即为达到基本体能要求,达到基本体能要求人员即为合格,未达到基本体能要求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所有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1:1.5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处理、计划组织协调等能力。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地点进行公布。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照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的原则执行。
2.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及有关事项以通知为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宜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具体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九)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考察合格者经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研究并报市局批准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宜昌市晟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考生被聘用后,由宜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并执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五、主要职责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留置场所被留置人员非谈话讯问期间的安全看护职责;
2.协助公安民警开展监管场所视频监控巡视工作;
3.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薪酬待遇
月基本工资不低于2200元/人,月绩效考核300元/人,执勤津贴每天40元(按实际执勤天数发放),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按国家规定缴纳。
六、纪律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
1.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治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培训机构以招聘辅警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此次招聘资讯由宜昌市晟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发布,咨询电话: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附件:
宜昌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