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 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文化基础、时事、法律。
笔试成绩于2019年1月3日在眉山市彭山区智汇人力资源网()、彭山区公安分局内部网站公布。届时彭山籍考生也可到当地派出所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2:1。面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上午9点30分,地点:彭山区公安分局会议大厅。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研究同意后按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文职辅警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单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分别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和费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政审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2019年1月8日至14日在眉山市彭山区智汇人力资源网()、区公安分局内部网站(彭山籍考生可到当地派出所查询)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岗前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公安分局组织进行队列、纪律和法律法规、基本警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培训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管理与工资待遇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公安分局《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予以正式聘用。
(一)试用期基本工资1500元。
(二)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按照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执行(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可根据工作岗位难度和工作量酌情上浮),“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区公安分局按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每月在工资内扣除。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辅警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工资发放。用人部门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纪律条令》、《内务条令》等相关规定对辅警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规定的,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解聘;年终对辅警人员的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此次招考的辅警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定合同期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本招聘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彭山区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
原标题: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