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60%比例计入总分。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准考证领取:接通知后,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政工部窗口领取。
笔试成绩在“枣庄国家高新区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考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总分。
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聘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测评范围人员。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领取:接通知后,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政工部窗口领取。
面试成绩在“枣庄国家高新区人才网”公布。
五、体能测评
依据各职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范围人员(人数不够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枣庄国家高新区人才网” 公布。
(一)测评时间、地点、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能测评范围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通知要求参加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三)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达标的人员,各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时间并列的,按10米×4往返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进入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在“枣庄国家高新区人才网”公布。
六、政治考核和体检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放弃政治考核、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应聘本职位体能测评达标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为政治考核、体检对象。
七、公示聘用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自公示期满一个月内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执行辅警待遇,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试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高新区交警大队联系人: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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