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由乌苏市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体测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开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乌苏市公安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测、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新疆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九)递补
当已确定的笔试、入闱面试、体检、考察人员因主动放弃资格、材料审核不通过、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可进行调剂递补。调剂递补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十)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初次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乌苏市公安局负责。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
新聘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其他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辅警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的辅警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人员的身份。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乌苏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乌苏市公安局:0992-8017989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10:00—14:00,16:00—19:30
乌苏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8日
原标题:2025年乌苏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rc365.com/recruitment/recruit/job/notice/detail/index/629dc2a965e425bec203c4297419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