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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鞍山市海城市公安局招聘巡特警辅警人员360人公告

2018年鞍山市海城市公安局招聘巡特警辅警人员360人公告

海城市公安局 | 2018-12-26

(三)政审、体能测试、面试。

1、政审。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对报名人员有无前科劣迹开展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对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男子: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体能测试内容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达标为合格进行考核,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面试。

(四)加分项目

(1)学历加分:取得国家承认大专、本科、研究生分别加1、3、5分(以网络查询结果作为加分依据)。

(2)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

(3)党员加5分。

(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加3分。

按照面试分和加分合计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列,如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经专业培训后进行考试,合格后入档,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上述程序为海城市公安局招聘公安巡特警辅警人员的工作意向,实际的聘用工作将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中标的劳务派遣公司实施招聘,拟聘用人员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聘用合同,定向派遣我局公安巡特警辅警岗位;合同期满,符合相关条件者择优续聘。

四、相关待遇

(一)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941.05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工伤保险、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和个人应缴纳保险费每人每月约1141.05元),实发约工资1800元——保险费用需要按照政策调整。

(二)聘用后巡特警执勤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海城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