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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锡盟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15名公告

2018内蒙古锡盟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15名公告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急需岗位或短缺专业人才,经盟林业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统一试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选择汉文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总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6、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上一环节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面试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参加面试人员于2019年1月26日17:00前到盟森林公安局103室(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东段民族宾馆对面盟党政2号楼)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要求递补。请务必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现象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2、面试只在锡林浩特市设置,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可用蒙古语答题,也可用汉语答题,面试人员在面试答题时只能使用资格现场确认选择的语种答题,不能混用。对不按选择语种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优先条件仍不能确定排名的,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及考察的人员。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由盟林业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进行。

对体检环节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及考察

由盟林业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示前对考生进行严格政审及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依据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警务辅助工作,提供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对政审及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盟林业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不占用事业编制,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原则上服务期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允许辞职或考录公务员及事业编制等)。试用期经考核发现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取消聘用。

(十)薪酬及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9号)所规定标准执行。

五、纪律及监督

由驻盟林业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本次招聘全部环节的纪律及监督工作。

六、其他

(一)建立锡盟森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笔试环节后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考生要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聘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五)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分别给予相关处理。对违法违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简章由盟林业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简章所提“以上”及“以下”均包含本级。

七、咨询和举报电话

招聘岗位条件和考试程序咨询电话:

(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驻锡林郭勒盟林业局纪检组)

以上电话拨打限在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盟林业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