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⑵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⑶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引体向上、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靖江人民政府网人社局公告公示栏、靖江人才网公布。
(五)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9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公告公示栏、靖江人才网公示3天。
2. 公示结束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开具《报到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公告公示栏网址:
靖江人才网网址:
原标题: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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