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大厅(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须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彩色2吋照片6张(背面注明姓名,并附jpg格式电子版,大小50—200kb,文件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身高、身体外观等项目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初测,初测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5.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招聘人员通过"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打印并填写《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吋照片打印电子版,一式三份),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二)笔试(占综合成绩6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核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1月17日至1月18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公安信访大厅(庆阳市公安局安化西路)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统一公布。
(三)面试(占综合成绩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职位要求,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告。招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任何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ⅹ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视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