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所招聘人员派遣到东营市公安局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岗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属非在编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公安机关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岗位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根据派遣计划,招聘文职辅警10人派遣到东营市公安局机关文职辅警岗位;招聘勤务辅警9人,派遣到东营市看守所、东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勤务辅警岗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报考人员需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三)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东营市就业创业中心1010房间(东营市东二路与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报名采用现场审核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考务费:4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