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分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请于3月28日、3月29日工作时间,至苏州市人才市场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根据面试通知书安排进行。
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表: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社保明细(需有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业务章)或兵役证明。如有各类认证及证书的,请一并携带。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的方法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在苏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成绩高者),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园区公安分局对通过体检人员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分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对于政审合格的人员,将在苏州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七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五、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须参加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组织的辅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三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按照《苏州工业园区警务辅助人员薪酬体系》执行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苏州市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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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乙类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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