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考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四)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不足的,可将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职位。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六)聘用
拟招聘为烟台市公安局辅警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烟台市公安局辅警被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烟台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绩效工资,试用期满月收入3500元(含工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警用装备。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辅警被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大队工作。每月工资待遇为3500元(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警用装备。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通过招聘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和关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ytgawx”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
高速交警职位咨询电话:
本公告解释权归烟台市公安局所有。
原标题:烟台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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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
2017年9月12日